快播案已经过去快四年,重新回顾本案,我唏嘘不已。关于快播是否有罪,大家也是一直争论的不亦乐乎。坚持本博客一贯的硬核风,本文分为三部分,分别包括公众对本案的各种不同角度的争论:
第一部分,快播案的外围。什么是色情,传播色情是否违法。
第二部分,快播案的中间带。技术中立是什么意思?假如在认定传播色情是违法的前提下,快播作为一家技术公司到底有没有犯法。
第三部分,快播案的硬核。假如传播色情违法,假如快播确实被认定为传播色情,本案是否符合程序正义。
首先是本案的外围,什么是色情,传播色情是否应该被判定为违法。